培训项目
消防设施操作员
(1)年满 18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 (2)年满 18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根据消防相关条文规定,结合当前的社会安全形势和工作需求,现就关于举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专项培训”作如下通知:
动火作业操作员(审批、监护、操作)
根据消防相关条文规定,结合当前的社会安全形势和工作需求,现就关于举办“动火作业人员培训”作如下通知: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
根据消防相关条文规定,结合当前的社会安全形势和工作需求,现就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作如下通知:
微型消防站人员
根据消防相关条文规定,结合当前的社会安全形势和工作需求,现就关于举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专项培训”作如下通知:
社会化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强化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企事业单位、社区消防应急演练等个性化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强化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安全生产单位责任人/管理人(非危化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文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结合当前的社会安全形势和工作需求,将于近期开办相关的培训班,人满开班,滚动开班。
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文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结合当前的社会安全形势和工作需求,将于近期开办相关的培训班,人满开班,滚动开班。